股份定向认购合同
甲方: XXXXXXXX(股份发行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股份认购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以下简称 XXXX)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XXXXXXXX(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 XXXX,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目
前 XXXX 注册资本为 万元。
2、乙方为甲方的董事,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持有甲方股份。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甲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
甲方同意参照 2014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乙方进行定向发行股份,乙方同意
参与本次定向发行。为实现本次定向发行之目的,甲、乙双方根据相关 XXXX 法
规之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就本次定向发行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向发行价格和数量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定向发行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元,乙方同意
以 元/股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定向发行的 股股份。
第二条 限售期和认购方式
2.1 限售期:担任 XXXX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股票发行而持有
的新增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XXXX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除此以外的股东因本次股票发行而持
有的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2.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定向发行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