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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案例赏析(830931)
佚名 发表于 2014-11-27 21:06 0
一、仁会生物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一)仁会生物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 XXXX
仁会生物系 2014 年 1 月 27 日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 XXXXXXXX。仁会生物已经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意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证券代码为 830931。
仁会生物目前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225000563532),注册资本为 9,126.6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9,126.6 万元人民
币,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紫萍路 916 号,法定代表人为桑会庆,经营范围为药
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新材料专业领域内八技服务及其开发
产品研制、试销,制药工艺辅料(除危险品)、普通机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 1999 年 1 月 12 日至不约定
期限。经核查,仁会生物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XXXXXXXX,不存在未通过工商行
政管理局年检的情况,不存在根据 XXXX、法规、规范性文件需要终止的情形,也不存
在《XXXX 章程》中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
(二)仁会生物不存在不适合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