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要求〔讨论稿〕
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与质量管理全过程,实现药品
质量可追溯,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一)
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效劳器与终端机;
(二)
有平安、稳定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与平安
可靠的信息平台;
(三)
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与数据共享的局域网;
(四)
有药品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与管理功能;
(五)
有符合本规定要求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与相关数
据库。
(一)
供货单位的资质控制<包括销售人员的资质>
(二)
购货单位的资质控制
由系统进展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根底数
据进展提示、预警、任何质量管理根底数据失效时,系统都应当与
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自动锁定。
〔四〕 采购订单生成:药品的 采购订单中质量管理根底数据应
当依据数据库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
审核、拒绝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订单生成。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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