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红枣和核桃作为传统食材,因其丰富的营养价值和广泛的药用价值而备受消费者青睐。红枣夹核桃仁混合制品,作为结合了两者优势的健康食品,正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因此,为确保该类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红枣夹核桃仁混合制品1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对该类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该标准首先规定了原料的选择和质量标准,强调了干制红枣和核桃仁作为主要原料的挑选、清洗、烘干和去核等工序的重要性。原料的品质直接关系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要求使用符合食品标准的原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这一过程不仅需要严格的视觉和手感筛选,还需通过科学的检测手段确保原料的纯洁性和无污染。
在生产用水方面,该标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这保证了用水的安全性,避免了水中有害物质可能对产品造成的污染。同时,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必须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相关规定,确保使用的添加剂安全可靠,不超出国家规定的最大使用限量。
在感官要求上,标准通过具体的表格形式列出了红枣夹核桃仁混合制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和状态等感官特性,要求产品外观色泽自然,口感细腻,没有异味,状态良好。这样的感官标准不仅满足了消费者对食品外观和口感的基本要求,也保证了产品的食用品质。
在理化指标方面,该标准分别对红枣和核桃仁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例如,在铅的限量上,红枣部分要求铅含量不超过0.8 mg/kg,核桃仁部分不超过0.18 mg/kg。这些具体数值为产品的理化特性提供了量化的评价标准,有利于生产者通过科学手段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关于食品安全的另一重要指标——微生物限量,该标准引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果蔬制品》(GB 299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限量》(GB 4789系列),并设置了大肠菌群和霉菌的具体限量标准。同时,对于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标准也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农药残留限量》(GB 2763)的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中不含有超标毒素和农药残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这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通过详细规定红枣夹核桃仁混合制品的原料要求、生产过程、产品指标和质量控制,全面覆盖了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指南,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食品安全的保障。在此标准的指导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和质量的双重标准,从而获得市场的认可和消费者的信任。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于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