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是学前教育专科的重要课程,主要关注如何有效地教授3-6岁的孩子艺术,特别是音乐方面的知识。此课程的期末考试包含了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活动方案设计题等多种形式,旨在考察学生对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全面理解。
在音乐教育中,加德纳提出的艺术进展理论强调儿童的艺术发展涉及制作系统、知觉系统和感受系统。这三大系统是儿童艺术能力发展的基础,制作系统指的是创作和表现,知觉系统涉及理解和分析,感受系统则关乎情感体验。
音乐的基本元素包括旋律、和声、节奏,这些是构成音乐的基本语法。幼儿拍感的培养需要关注合拍感和一拍、三拍的强弱韵律感。音乐作品的再现性是指通过音乐描绘客观现实,如人物、地点或事件。
3-4岁幼儿的嗓音通常能到达d1-bl的音区。幼儿的身体动作分为非移动动作、移动动作和与物体一起移动动作。在教学中,可以通过特定的动作如双手抱拳与舒展来引导幼儿感受节奏的变化。学前儿童的音乐技能涵盖身体动作音乐技能、嗓音表达音乐技能、打击乐器音乐技能和即兴音乐技能。
选择幼儿园音乐作品时,要考虑其形式性、再现性和表现性。音乐课程的评价对象不仅包括幼儿的学习成果,也包括课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关注儿童的艺术感知发展,如符号运用阶段的特征,即通过符号间接理解事物。
再现性是幼儿园音乐作品的重要特征,它要求内容的挖掘必须符合形式规则。挑选主副歌歌曲的标准在于两段音乐的对比性和适合的身体动作表达。多声部唱歌的体验可通过仿照和聆听其他声部来培养。音量的表现性则体现在不同音量传达不同情绪的能力。
音乐教育的高层次目标包括对节奏、旋律、音色、速度、织体、力度、结构和风格的深入体验。例如,节奏的稳定性和变化,旋律的上行、下行、跳进和级进,以及音色的多样性和速度的快慢变化等,都是音乐形式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设计活动方案时,应考虑幼儿的年龄阶段和音乐材料的特点,如设计一个中班的音乐活动,目的是让幼儿感受歌曲特性,通过创编歌词提升创新能力,同时享受与同伴合作的乐趣。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各种教学方法和评价策略,激发和培养儿童的艺术兴趣和能力,为他们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