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三)》涉及到的关键知识点主要集中在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包括股权设计、股权认购、协议履行、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
1. 股权设计方案:在本协议中,甲方(中山市帅太家用电器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淘宝商城(gogo 购购),并提出虚拟股权的概念。虚拟股权是指基于100万元总投资额划分的100股,每股价值1万元,持有者仅享有年终净利润分配权,没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且不可转让和继承。
2. 分红机制:分红基于淘宝商城的可分配净利润,即扣除成本、各项费用及提取20%公积金后的余额,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员工。年度分红在次年4月30日前发放,并扣除相应税费。
3. 股权认购:员工可以通过现金购买虚拟股权,数量由公司方案决定。同时,公司可根据员工表现和贡献奖励股权,无需员工支付款项。虚拟股权不改变公司章程,不在股东名册记录,不进行工商变更。
4. 协议履行:甲方每年3月进行年度会计结算,4月30日前发放分红。协议期限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同步,直至劳动关系解除。
5. 权利与义务:双方需保持透明度(年度净利润计算),及时支付分红,员工需对甲方忠诚、勤勉,保守协议秘密,承担经营风险,并遵守虚拟股权相关规定。
6.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协议;员工离职时,甲方有权按原价回购虚拟股权;淘宝商城如终止经营,将进行资产清算。
7. 违约责任:擅自转让虚拟股权将被终止分红,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分红减少或赔偿损失。
8. 争议解决:首选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9. 协议生效:全体股东同意和《股东会决议》为协议生效前提,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这份协议旨在激励员工更好地工作,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同时也明确了双方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公平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