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安保工作,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
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校门岗实行 24 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
管理所有时间段安保工作;
二、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
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详细填
写来客登记,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保安员电话联系 ,经确
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四、保持大门、小门常关。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
校,凭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放行。
五、工作时间教师外出必须持有有关人员签发的临时假条,并存
在门卫室待查,否则不得放行。
六、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
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
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七、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