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lZ_01

研制过程评审活动(四)设计定型阶段

1、设计定型阶段主要任务

  设计定型的主要任务是对武器装备性能和使用要求进行全面考核,以确认产品是否达到《研制任务书》和《研制合同》的要求。
  设计定型阶段应最终确定《产品规范》、《工艺规范》和《材料规范》的正式版本,并形成正式的全套生产图样、有关技术文件及目录。
  军工产品设计定型一般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a)申请设计定型试验;
  b)制定设计定型试验大纲;
  c)组织设计定型试验;
  d)申请设计定型;
  e)组织设计定型审查;
  f)审批设计定型。
  设计定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审批权限,应按照《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和GJB 1362A-2007《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的规定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按照规定的研制程序,产品满足GJB 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第5.2 条规定的申请设计定型试验的条件时,承研承制单位应会同军事代表机构或军队其他有关单位向二级定委提出《设计定型试验申请报告》。
  二级定委经审查认为产品已符合要求后,批准转人设计定型试验阶段,并确定承试单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设计定型试验申请报告》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承试单位依据研制总要求规定的战术技术指标、作战使用要求、维修保障要求和有关试验规范,并征求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研制总要求论证单位、军事代表机构或军队其他有关单位、承研承制单位的意见,拟制《设计定型试验大纲》。承试单位将附有《设计定型试验大纲编制说明》的《设计定型试验大纲》呈报二级定委,并抄送有关部门。二级定委组织对《设计定型试验大纲》进行审查,通过后批复实施。一级军工产品设计定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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