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咨询企业版)(征求意见稿)"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与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等编制。该指引适用于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成果管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可以依据本指引。
建设项目是指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采购、监理等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与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与 BIM 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本指引中的术语还包括投资人、承包人、产权人、运营人、总咨询师、专业咨询工程师等。投资人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承包人是指被投资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咨询师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委派或投资人指定,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与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中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专业咨询工程师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专业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与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与相关执业人员。
本指引还规定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本规定,包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