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调整劳动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它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以下将根据题目中的内容详细阐述相关知识点:
1.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它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的协议。根据签订的程序,可以分为自由合同和强制合同,前者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后者则是依据法律规定必须签订的。
2. 劳动合同无效: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包括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们可以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合同进行裁决。
3.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雇主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都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4.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关系,还包括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如雇佣关系等。
5.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条件:设立这类机构需具备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资金、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6. 职业培训类型:我国的职业培训主要包括学校教育和培训、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以及学徒培训,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7. 竞业限制:竞业限制通常针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目的是防止他们离职后利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资源进行竞争。
8. 津贴的作用:津贴具有补偿和调节作用,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工作环境、条件或劳动付出额外努力的经济补偿。
9. 劳务派遣的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以避免对正式员工的岗位稳定性造成影响。
10.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1. 劳动就业的理解:劳动就业的主体需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且必须出于自愿。公民的这两项能力并不总是一致的。
12. 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两者的调整对象、主体和原则有所不同,劳动法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13. 集体协商的过程:包括提出协商、确定代表资格、准备谈判、正式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等阶段。
14.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主体和独立的内容体系。
15. 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合法性、独立性和代表性是工会组织的三大特征,表明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法律地位。
16. 国际劳动立法:狭义的国际劳动立法主要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这些文件规定了国际劳动标准。
17.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加班加点的工资、休假期间的工资、病假工资等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劳动报酬,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
以上是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多项选择题中涉及知识点的详细解释,涵盖了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无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职业培训、竞业限制、津贴、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就业、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集体协商过程、劳动法的地位以及国际劳动立法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