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是规范组织公章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公章的使用安全、合法且有序。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析:
1. **专人管理公章**:公章必须由办公室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由他人动用。若保管人因故不能在岗,需指定临时代管人,并进行工作交接,确保用印注意事项的传达。
2. **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公章前必须经过审批,遵循“先批准、后用章”原则。对于紧急情况,可在获得批准人口头同意后先行盖章,但需记录并事后补签。
3. **审批权限细化**:
- 单位行政章: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等需一把手签字批准;一般对外函件等由分管副职批准;证书类文件需分管领导签字或依据相关文件加盖证件专用章。
- 单位党组印章:需党组书记签字批准。
- 单位领导名章:需领导本人或其委托的其他领导批准。
- 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
- 财务章:重要支出需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涉及银行事务需一把手签字。
- 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由处室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外用章还需分管领导批准。
- 专项工作印章:由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批准。
4. **使用登记**:每次用印都要详细记录,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原因、文件名、发往单位、批准人和经办人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5. **正确盖章**:印章位置准确,印迹清晰,公章名称与用印件落款一致,不得在空白文件上盖章。
6. **公章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专人携带。
7. **公章刻制与启用**:新公章刻制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进行。启用新公章时,需进行登记并发出启用通知,同时停用旧公章并上交。
8. **执行与废止**: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公章管理规定同时失效。
以上规定确保了公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防止公章滥用或丢失造成的法律风险,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