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用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甲甲甲甲年甲甲月甲甲日起至甲甲甲甲年甲甲月甲甲日止,期限届满本
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甲甲甲甲年甲甲月甲甲日至甲甲甲甲年甲甲月甲甲日,试
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 1500 元/月+加班费 500 元/月 +出
车补贴 300 元/月 + 福利 300 元/ 月,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
的报酬构成为:底薪 1500 元/月+加班费 500 元/月+出车补贴 300 元/ 月 +福利 300 元/ 月。
发薪日应在每月 20— 25 日支付。甲方承担乙方医保、社保单位部分(具体操作:为乙方本
人去办理,由单位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甲方为乙方承担工伤保险。
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准时出车,
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 24 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七、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
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