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A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B 公司年报审计
案例分析
第 1 章 案例介绍
1.1 背景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 A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A 所)执行的 B 科技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B 公司)2018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检
查发现 A 所存在未对应收账款回函可靠性存疑的情况进一步获取审
计证据,未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
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部分分析指标触及“报警比率”的情况
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实质性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认定层次组合
风险评估不到位,审计底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未取得与关联方
交易相关审计证据,货币资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质量问题。
广东证监局依法对 A 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B 公司简介
B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3 月,注册资金 3,200 万元,是一家提供
通信信息技术和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B 公司于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