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网络中立性法规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和内容提供商(CP)的投资激励措施的影响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我们表明,ISP关于在内容之间引入歧视的决定取决于网络访问费与第一优先权交易收入之间的潜在权衡。 关于ISP的投资动机,我们发现在歧视性制度下,产能扩张会影响优先权的销售价格。 因为对于更高的容量水平,第一优先级的相对价值及其价值因此变得相对较小,所以ISP在歧视性网络下投资于容量的动机可能小于在不存在这种租金提取效应的中立体制下的动机。 。 与ISP的说法相反,网络中立性法规会对他们的投资动机产生寒蝉效应,我们不能否认存在相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