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论文是我写给法学硕士的论文。 爱丁堡大学的创新,技术和法律专业。 它讨论了受人权框架保护的互联网访问权是正面还是负面。 讨论是否具有访问互联网的人权非常重要,因为“互联网比它之前的任何技术奇迹都真正地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基础...”随着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增长,目前有20亿人与预计的50亿人建立了联系,在互联网上进行访问,现有的人权框架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已经适当地纳入了公开辩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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