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利益相关者(即版权所有者、残疾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权利和利益,并平衡他们的利益。 还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因为并非所有版权所有者都有相同的目标; 并且有些社会子集可能有不同的目标。 本文侧重于感官障碍与社会和版权所有者的对比。 该文件还将讨论可能促进残疾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和政治改革。 盲人版权例外对辅助技术的影响的比较被用来论证将例外扩大到包括其他感官障碍,包括聋人和阅读障碍者。 它还分析了平等访问的其他法律工具,可以将其表述为普遍访问或无障碍格式授权。 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决方案,即更新版权注册的先决条件,要求将电子副本存入国会图书馆。 然后,任何合格的图书馆或残疾消费者都可以获得一份副本,将其送入辅助技术设备以将其转换为可访问的格式(例如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