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说
公司重整(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制度,在
日本也叫公司更生制度,指陷入经营、财务困境,出现破
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危险的公司企业,若有重整之可
能及有经营价值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
实施强制整顿,使其重新复兴的法律制度。至今,世界上
呈现了三种不同的立法体例:即( 1 )规定于公司法中,
如英国、台湾;( 2 )规定于破产法中,如美国;( 3 )
单独制定重整法,如日本。公司重整制度是继破产、和解
之后,为弥补破产造成的社会利益的损害及和解制度的消
极方面而建立的积极重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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