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
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4]35号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事业部制改革,依照本通知执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展理财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2014年7月10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是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加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下是该通知涉及的关键知识点:
1. **事业部制改革**: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全行理财业务。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和归口管理原则来运营理财业务。
2. **单独核算**:理财业务部门需独立计算利润,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和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考评体系。同时,每个理财产品需单独建立明细账,涵盖表内外所有理财产品,确保透明度和责任清晰。
3. **风险隔离**:银行需要将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如信贷业务分离,建立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理财与信贷分离、自营与代客业务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分离、理财产品间分离以及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分离。这些措施旨在防止风险交叉传染,确保理财产品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4. **行为规范**:
- 销售行为规范要求银行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禁止刚性兑付、误导销售、挪用客户资金等行为。银行需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明确投诉途径。
- 投资行为规范强调银行应审慎管理投资组合,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事。
- 运营行为规范涉及信息报送、信息披露、会计制度、管理信息系统、托管账户的设立等,确保理财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行。
5. **归口管理**:银行总行需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理财业务的全面管理,包括产品研发、投资运作、风险管理、合规审查等多个环节,形成集中统一的管理体系。
6. **理财业务事业部制特征**:事业部需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风险识别和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人财物资源配置权力,以实现高效和自律的业务运营。
这份通知对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银行来说,这不仅是法规遵循的问题,也是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方向。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更安全、更透明的理财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