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人员甄选流程
(一) 通过招聘网站、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收集应聘简历,由用
人部门进行初筛。
(1)高校毕业生的甄选流程
1.高校毕业生的规范甄选流程
1) 由用人部门将筛选好的简历提供给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
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参与对应聘人员的联系、面试,面试需至少
保证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院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
参加。院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须严格按招聘标准和要求把好第一
关,筛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试时一般从文化程度、性不、年龄、
工作经验、容貌气质、户口等方面综合比较,用人部门领导对专
业方面进行把关。面试后需由用人部门主管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填
写《招聘面试意见汇总表》。特不优秀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面
试意见汇总表》填写建议录用。符合差不多条件者可在《招聘面
试意见汇总表》填写建议进一步测试。不符合要求者可在《招聘
面试意见汇总表》填写建议不录用。
2) 建议进一步测试的人员可参加复试,由院人力资源部派发
《复试通知单》,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复试时刻、地点的安排参
加复试。复试必须保证用人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参加。
面试后需由用人部门领导填写《招聘面试意见汇总表》,填写复
试录用意见。2.1.1.3、建议录用的人员可由院人力资源部联系
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