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全体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提供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内的社会保障。
1. **参保范围**:
- 在册在岗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返聘、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 经过试用期考核并录用为正式员工的新招聘人员。
- 通过考核成为正式员工的临聘人员。
2. **参保流程**:
- 新员工需填写保险缴纳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 新参保员工在试用期转正后次月办理养老保险,其他险种按要求时间办理。
- 已有社保的员工转入公司时,需缴清费用并提供相关资料。
- 员工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需办理停保手续。
3. **费用承担与管理**:
- 公司不负担新进员工试用期的社保费用及公积金,但需为试用期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参保延误或停保不当,产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公司按照所在地标准计算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比例。
4. **保险支付与索赔**:
- 员工发生保险事件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其指导索赔流程。
- 提供索赔所需的完整证明材料,如病例、发票、身份证明等。
5. **缴纳比例与基数**:
- 具体比例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加大病补贴;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确定,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通常由单位全额缴纳。
本制度强调了公司在保障员工福利的同时,对社保和公积金管理的严谨性,确保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平衡。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公司能够有效管理社保及公积金事务,降低潜在风险,同时保障员工在工作中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