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测试记录
C 2.3.9.12 编号:
工程名称 电梯编号 测试日期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其规范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1 一般要求 各种安全装置应固定可靠,但不得焊接固定,不得因正常运行的振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或误动作
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应能防止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行,工作制动器应制动
安全装置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2 断相、错相保护 当电源断任一相电或错相、或三相电不平衡严重时
3 电机短路、
过载保护 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能切断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当过载检测绕组温升时,断路器可在绕组冷却后自动闭合
4 超速保护 当超过额定速度120%时,检查有无该装置及出厂调整数值;如驱动装置不是磨擦的,且转差率不超过10%,则可不用该保护
5 非操纵逆
转保护 正常运行未经任何操作,梯级、踏板或胶带自动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
6 停止开关 设在出入口附近,明显易接近,应为红色,标有“停止”字样。应为手动的断开、闭合型式,具有清晰、永久的转换位置标记
当驱动的转向站内配备符合GB16899中13.4规定的主开关时,则可不在驱动和转向站内设停止开关
7 附加急停
装置的设置 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12m时,其开关间距应≤15m
当自动人行道运行长度>40m时,其开关间距应≤40
8 扶手带保护 当手指或异物带入扶手护罩中时
9 梳齿板保护 当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时
10 驱动装置
断裂保护 当驱动元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时;驱动装置与转向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