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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现金返还如何入账【2017 至 2018 最新会计实务】
甲公司代理销售保险,对外宣传,通过其平台购买保险可获得 10%的折扣返
还。成交后,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 25%的佣金,甲公司向保险公司开全额佣
金发票。然后,甲公司再从中将折扣以现金形式返还给客户。
那么问题来了,客户无法提供发票,这个返还该如何入账?如何涉税?
没有发票就不能入账!
先不说该不该开发票,以及开什么发票,“互联网+”经济的一大特色就是
海量的客户群,并且都是自然人,这个发票我看你怎么开?
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业务,如果坚持抱残守缺的思想,是无法正确处理
的。
“如果自然人月收入不足 3 万元,就不征增值税,就可以不用开票吧?”
嘿嘿,严格按《发票管理办法》,还是必须要开票滴。因为比照 3 万以下小
微企业的这一优惠,并非“不征税”,而是“免税”,还是属于征税范围,还得
开票,开免税的发票。开了票还收不到增值税,这发票怎么代开啊?
那么,这个返还,该如何处理呢?
先看传统思维下的处理:
1、视为一项劳务报酬。
意思就是,客户向公司提供了某种劳务,公司支付对应的报酬。
这种情况下,个人应代开发票,公司应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每月扣减
800 元或 20%后,再按 20%税率征税。
个人代开发票入账。如前所述,这一代开票基本没有可行性,所以,不要发
票,直接造表列支,在发票上使用上也没有什么风险。何况对大多数人来说,
也不缴增值税。
但如果某人返还高于 3 万,则可能产生增值税麻烦。万幸的是,增值税纳税
义务人是个人,并且公司没有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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