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
规范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
权质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银行信贷管理办法》等本行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
者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
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已被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依法授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
件著作权的财产权做质押,从本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信贷资金,
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授信业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
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
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 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办理遵循审慎原则:仅
以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向本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处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