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信息化工
作,推进信息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水
平,保障集团公司稳健、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级子公司),各级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工作,是指计算机、通讯技术、网络
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集团公司业务处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开发和
推广应用,包括相应的
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制度建设、信息化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和环境
建设等工作。
第二章 信息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
领导机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
成员。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信息化工作
进行统一领导。
(二)审议集团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