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业务核算:电子讲义
一、利润分配的概念
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作为股本或实收资本,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各种收入,补偿了各项耗费之后形成盈利,并按
照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费用,形成企业的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对于税后利润需
要按照规定在各有关方面进行合理的分配。
利润分配就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的、对企业可供分配利
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应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进行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
每个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且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问题,所以必须做好
企业利润分配工作,正确地对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进行会计核算。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进行合理的分
配。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包括投资者、企业以及
企业内部职工的经济利益,所以必须遵循兼顾投资者利益、企业利益以及
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对净利润进行分配。其分配的去向主要有以利润的形
式分配给投资者,作为投资者对企业投资的回报;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归企
业,用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以未分配利润的形式留存于企业。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应
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对于剩余部分,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
例提取,《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按净利润的 10%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