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一份针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文档,主要规范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操作流程,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避免因变更和签证导致的工程造价争议。以下是该文档的主要内容概要:
工程变更被定义为因施工条件变化、甲方需求或设计改动而引发的工程形式、质量或数量的变化。这包括设计变更、进度方案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未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新增工程。设计变更需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设计的文件,经过设计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经工程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盖章后才能执行。
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包括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工程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最后由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所有变更必须在生效后三日内提交至设备处预算室,否则将不纳入结算。变更单内容需电脑打印,完成后归档,与图纸的分发和管理方式相同。
现场签证则涉及合同范围外的额外工作,如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施工措施和方案,以及因设备制造问题导致的额外费用。现场签证的审批流程与工程变更类似,由施工单位填写签证单,经过施工员、工程经理、预算员和设备处主管领导的逐级审核后存档、编号并下发。
文档还强调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的归档管理,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其纳入竣工资料,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妥善保管。
这份《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它详细规定了变更和签证的申请、审批、执行和记录的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潜在的纠纷。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而言,理解和遵循此类细则至关重要,以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