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为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
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
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县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洛南对外形象,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进行研判,稳定
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
情的宣传报道有利于我县的工作大局,有利于涉及事件的妥善处置。
3、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具
有较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上报上级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
组织协调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突出导向,分类处理。网络舆情发生时,新闻宣传工作服从现场处置工
作。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县形象的事件,由县
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准确报道。
第三条组织机构
设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及时落实主要领导关于网络舆情的批示要求;
2、对涉及芦山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3、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4、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
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5、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向
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
驳谣言,引导舆论;
6、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