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与要点
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支部领导
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当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
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当。筹委会由党
支部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
合。
2、向同级党组织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容包括:
大会中心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
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拟开会时间、代表构
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与表决方式等。
3、选举代表〔换届或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
小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应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 25%-35%,
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 60%,并应根据学校实际,
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代表以年级组或教
研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须获
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4.根据中心议题,分发提案表,征集大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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