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域 代 理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 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公平、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关系约定: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经销关系。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乙方无权代甲
方作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二、经销区域、期限:
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内(不含下级行政区划)进行销
售,不得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代理方式为: 区域代理商,代理级别为 级代理商,区域内代理商
数量为 家。
3.甲乙双方约定,当乙方超出合同的规定区域销售产品时,甲方有权将其供货产品作为窜
货产品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4.经销期限: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经销产品:
1.经销产品为甲方: 产品(见附件),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四、销售任务:
1.乙方年度任务量为 万元(大写);
2.乙方首单进货额为 万元(大写)。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处理中国区域内 产品有关事宜,制订并统一安排中国区
域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工作。
2.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素材等。
3.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及营销知识的培训。
5.在产品销售中积极保护乙方的利益,配合、指导乙方进行销售区域内的促销、推广及销
售事宜。
6.协调或协助处理代理商之间产生的跨区域销售等纠纷。
7.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检测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完成合同约定区域内的销售量,并积极扩大产品销售。
2.在进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时,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商标及商业信息。
3.乙方授权下级各形式销售者经销产品的授权时间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乙方
有义务约束下级分销商、烟酒专卖、超市等零售终端或个人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