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的重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中,《技术实务》是核心科目之一,主要涵盖消防基础知识、火灾基础知识、爆炸基础知识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以下是对这些知识点的详细阐述:
1. **燃烧基础知识**
- 燃烧定义: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伴随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 燃烧类型: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 燃烧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简称为“可助火势”口诀。
- 燃烧形式:着火和爆炸,气体燃烧(扩散燃烧、预混燃烧),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固体燃烧(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动力燃烧)。
2. **火灾基础知识**
- 火灾原因:电气故障、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等。
- 灭火方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和化学抑制法。
- 火灾分类:A、B、C、D、E、F六类,对应固体、液体、气体等。
- 火灾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分别与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相关联。
3. **爆炸基础知识**
- 粉尘爆炸条件:粉尘具有爆炸性、悬浮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存在引爆火源。
- 粉尘爆炸特点:连续性爆炸、高最小点火能量、爆炸压力上升慢且持续时间长。
- 影响爆炸的因素:空气中含水量、氧气含量、可燃气体的存在、爆炸极限、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始温度、惰性气体含量等。
- 爆炸源类型: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化学火源。
4.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 对于特定物质,爆炸极限受其理化性质和外界条件影响。
- 爆炸产生的热量和压力与可燃物质浓度有关,达到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能量最大。
- 防止爆炸措施:控制火源、监控环境条件、合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
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应对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至关重要,考生需要深入理解并能灵活运用。同时,记忆口诀可以帮助快速记忆复杂的知识点,如燃烧条件的“可助火势”,燃烧形式的“发表意见时发烟才有动力”,火灾等级的“313,151”等。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考生能够更好地掌握消防工程的技术要领,提高应对火灾和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