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及终止合约商关系管理程序
1.0 目的:
本程序旨在控制离职雇员和终止合作客商进入我厂区,严格遵守 C-TPAT 有关
控制非准许进入的要求。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离职人员(含辞工/换岗/自离/解雇)和已终止合作的
客商(含供货商/承包商)。
3.0 执行程序
3.1 离职人员的管理措施
3.1.1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 1 个月向其主管或总经理提出辞职申请,辞工人员须
如实填写好辞工书后交部门组长或部门主管;
3.1.2 部门组长或主管查明事实后签名交总经理批准后,再交部门主管及人事部
主管签名,辞工人员在辞工期间须正常工作,遵守厂规厂纪;
3.1.3 有使用计算机权限的职员在离职时必须交回计算机使用密码,交回后公司
IT 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取消和更换该计算机的使用密码,使离职人员不再有机会和权
限进入该计算机;
3.1.4 辞工职员人员离职时,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对所领的工具、办公用
品、锁匙、文件等交清及工作做清交接,如有损坏或遗失公物须照价赔偿(办公锁
匙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更换),交接后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审批
表》上签名确认;
3.1.5 员工辞工到期时辞工人员将工卡、锁匙、厂服、工作帽及厂证交给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