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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10.0 版操作流程
关联号一般在一开始就得编排好,都是自己编写的,一般是“年+月+申批次”如,2010 年 1
月份第一次申报,那么第一笔记录的关联号可编为 201001001.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如第一次输入“1”。
2、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
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在数据录入时,可以都输入“1”,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
分解,然后进行“序号重排”,建议按批次加顺序号进行物理排序。
3、出口进货标志:录“0”,表示既有进货又有出口;“1”表示只有进货;“2”表示只有出口;
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4、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定单外运编号;
5、报关单号:12 位,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9 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1、当
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 位码+0+商品项号 01”;2、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
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 9 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
3、假如关单上有 4 条记录,其中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录第 4 条
记录直接跳到“004”。
6、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
7、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如报关不是 FOB 成交价,就换算
成 FOB 价后录入。
8、核销单号:7 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069956703”,数字间
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
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
证明”右上角 12 位码(即 2 位年份+4 位地区码+4 位顺序码+2 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
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
9、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
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10、出口备注:可录可不录。
11、商品代码:见关单商口明细中“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
1, 8 位商品码
① 商品编码仅为 8 位的,录入 8 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足 10 位码;
② 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 13 在 10 位商品编码后加 1,征 17 则加
2(注意)。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和报关品不一样,也无需改动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