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发展 XX 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修改议案详尽阐述了公司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能权限以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旨在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以下是该议案中的核心知识点:
1.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两名副董事长。此外,设立专业委员会,如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考核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董事构成,负责特定领域的研究和建议。
2.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的研究,以及对外投资、重大资本性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和建议。
3. **审计委员会**:负责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合规。
4. **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控制目标,协调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审查预算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5. **考核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审定薪酬计划,包括绩效评价标准,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确保公平合理。
6. **专门委员会的权利与责任**: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7. **董事会职权与授权**:董事会根据省交通厅的授权行使投资、资产经营和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决策权。例如,有权对投资项目、资产交易和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同时,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但必须遵循明确、有时效性和不违反规定的授权原则。
8. **董事会秘书**:新增章节,表明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工作,确保信息流通和会议安排的顺畅。
9.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虽然具体内容未列出,但通常董事有参与决策、获取必要信息、提出建议的权利,同时有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通过这些修改,公司强化了董事会的功能,优化了决策流程,提高了治理效率,确保了专业化的决策支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