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发展董事会议事规则》是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自身章程的基础上,为规范董事会的运行机制,提升决策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套内部管理制度。该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职能分配、会议制度以及决策执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在董事会的组成上,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两名副董事长。为了增强董事会的专业化,设立了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考核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董事构成,针对各自的专业领域提供研究、建议,辅助董事会决策。
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投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以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提供建议。审计委员会则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内部审计制度的监督,以及财务信息的审核,同时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预算制度的审议、预算目标的设定,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考核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则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年度绩效评价以及薪酬制度的监督。
各专门委员会有权力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且所有委员会都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确保了决策过程的专业性和透明度。此外,规则还涉及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议事程序、决议的执行和监督,以及附则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旨在形成一个高效、合规的董事会决策体系。
《高速公路发展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决策流程,保障董事会依法、合规地进行决策,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实现战略目标。这一制度的完善,对于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效率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