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 500 毫升进行检查,连续 3 次都
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 500 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
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 1 小
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 4~5 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 1
小时,余氯不低于 4~5 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 1.5 小时,
余氯含量不低于 6~8 毫克/升。
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
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
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
域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根据《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医院对污水
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污水处理包括:
1.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主要是用物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的和
悬浮的污染杂质,主要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方式;
2.二级处理,又称生化处理,主要是用生物化学方法除去经一级处理
后在污水中溶解的和胶状的有机物质,主要采用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
物接触氧化池、塔滤、氧化渠等方式;
3.三级处理,这是在排水要求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在作出机械处理和
生化处理后再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将水质进一步净化,常用的方法有石灰混
凝(脱磷)、过滤(去除污水中悬浮物)、活性炭吸附(去除溶解性有机物、色
度、臭味、油类)、离子交换(除铬等)、化学混凝(除重金属)等。
二、根据排放条件来确定工艺流程
1.凡排入城市下水道者,主要是先经过一级处理后,再加氯接触消毒;
2.凡排入河湖及其他地面水源或自然环境者,应按照国家三废排放标
准及有关规定,对污水中所含有机物、悬浮物、色、臭、味等进行全面处
理,对病原体必须严格消毒灭除,使水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