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
溶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版》中溶剂按毒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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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
这类溶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版》中溶剂按毒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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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
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 2ppm )、四氯化碳( 4ppm )、 1 , 2 -二氯乙烷( 5ppm )、
1 , 1 -二氯乙烷( 8ppm )、 1 , 1 , 1 -三氯乙烷( 1500p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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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溶剂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按每日用药 10 克计算的每日允许接触量如下
,乙腈( 410ppm )、氯苯( 360ppm )、氯仿( 60ppm )、环己烷( 3880ppm )、二氯甲烷
( 600ppm )、二氧杂环己烷( 380ppm )、 1 , 1 , 2 -三氯乙烯( 80ppm )、 1 , 2 -二甲
氧基乙烷( 100ppm )、 2 -乙氧基乙醇( 160ppm )、 2 -甲氧基乙醇( 50ppm )、环丁砜(
160ppm )、 1 , 2 , 3 , 4 -四氢化萘( 100ppm )、嘧啶( 200ppm )、甲苯( 890ppm )、
甲酰胺( 220ppm )、 1 , 2 -二氯乙烯( 1870ppm )、 N , N -二甲基乙酰胺( 1090ppm )
、 N , N -二甲基甲酰胺( 880ppm )、乙烯基乙二醇( 620ppm )、正己烷( 290ppm )、甲
醇( 3000ppm )、甲基环己烷( 1180ppm )、 N -甲基吡咯烷酮( 4840ppm )、二甲苯
( 2170ppm )。
第三类溶剂是指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急性或短期研究显示,这些溶剂毒性较低,基因毒性研究结果呈阴
性,但尚无这些溶剂的长期毒性或致癌性的数据。在无需论证的情况下,残留溶剂的量不高于%是
可接受的,但高于此值则须证明其合理性。这类溶剂包括戊烷、甲酸、乙酸、乙醚、丙酮、苯甲醚
、 1 -丙醇、 2 -丙醇、 1 -丁醇、 2 -丁醇、戊醇、乙酸丁酯、三丁甲基乙醚、乙酸异丙酯、甲
乙酮、二甲亚砜、异丙基苯、乙酸乙酯、甲酸乙酯、乙酸异丁酯、乙酸甲酯、 3 -甲基- 1 -丁醇
、甲基异丁酮、 2 -甲基- 1 -丙醇、乙酸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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