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技术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的正常运行,规范和加强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计算机包括计算机及其配套的一切相关设备、设施,包括打印机、
外置调制解调器、扫描仪、刻录机、音箱、电源(线)、ADSL或ISDN外接设备以及
电脑桌、椅、柜等。
第三条 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购置、管理:
1.购置: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总务部负责统一采购,包括软
件、书籍等。
2.采购以“性价比最佳”为原则,同时需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
3.各使用部门需在综合部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
清单等原始资料由综合部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4.将计算机管理纳入部门经理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
常维护清洁、查毒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综合部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5.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
综合部负责联系接洽。未经综合部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6.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部门应定期清洁计算机(每月至少一次).综合部检查内
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
第四条 计算机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公司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2.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以及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视需要
及时更改。
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4.根据本部门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
份文件及数据,对重要部门、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的工作。备份资料作为工
作档案,必要时交综合部存档.
5.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
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
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注意:各部门需做好局域网范围内连接的计算机与本部门可上网电脑之间的网络安全,
避免因网络传播病毒导致其他机器发生如系统瘫痪等问题。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