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加强软件开发项目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
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合理安排软件开发项目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项目(即新产品、新工
艺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管理。
三、 软件开发费用开支范围
1. 软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项目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以
及专为项目购置的材料和测试仪器、设备等费用。
2. 为软件开发项目进行的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
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 为搜集行业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
专利年费等费用。
4. 软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办公场所租金、以及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
生的费用。
四、 软件开发费用的管理
1. 公司财务部是软件开发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软件开发项目的
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2. 软件开发费用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组应在软件
开发项目立项批准意后方可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
制、合理使用。
3. 软件开发费用按软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
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软件开发项目以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形式进行的,必须签
订项目外包技术合作合同,并经财务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4. 软件开发费用在使用中,分管软件开发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按内控制
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5. 软件开发费用核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分管软件开发技术的负责人、
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销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