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孟子·告子上》中的一篇文章,这篇古文主要探讨了人的道德选择和价值取向问题。在2018年浙江专版中考语文复习中,这篇课文被选为第33篇,对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关注文章中的重点词语解释。如“二者不可得兼”,意为两件事物不能同时获得,这里指的是生命与道义之间的抉择。"故不为苟得也"表达了人们不应为了短暂的私利而违背道义。"患有所不辟也"是指面对危险,有道德的人会选择不逃避,体现了对道义的坚守。其他诸如“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等词句,都揭示了人性中对尊严和道义的重视。
通假字的掌握也是学习古文的关键。例如,“辟”通“避”,意味着躲避的意思,"辩"通“辨”,强调分辨是非的重要性,"得"通“德”,表示感激之情,"乡"通“向”,表示以前的行为。了解这些通假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文的含义。
接着,我们需要关注一词多义的现象。例如,“为”字在文中有多重含义,可作动词表示行为,也可表示目的或原因。"得"既可表示得到,又可表示愿意接受。"之"既可作代词指代事物,也可作助词连接句子成分。"而"则可表并列、转折或因果关系。"于"可表示比较,也可表被动。"与"可作介词,表示给予,也可作连词,相当于“和”。理解这些词的不同用法,有助于准确理解句子的内涵。
再者,古义与今义的区别也是学习的重点。比如,“一豆羹”的“豆”在古代是指古代的一种小容器,不同于现代的豆类植物;"何加焉"的“加”在古文中表示增加好处,与现代汉语中的“加上”意义不同;"可以得生者"的“可以”在古文中表示可能性,而非现代汉语中的“能够”;"使"在文中表示假使,与现代的“使唤”或“让”不同;"是"在文中指代某种行为或原则,现代汉语中常作为判断词使用。
词类活用现象在古文中十分常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中的“得”名词活用为动词,表示感激;“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辩”同样名词活用,表示辨别。这种活用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使得表达更为生动。
《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涉及了多个古文学习的重要知识点,包括词语的含义、通假字、一词多义、古今异义以及词类活用。深入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学生提升古文阅读能力,把握古人的思想观念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