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XX 市 2005 年市区锅炉改造实施方案》,本文将介绍锅炉改造的技术要求、加装或改造脱硫除尘设施技术要求、型煤的质量要求、锅炉运行要求、承担锅炉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及锅炉房管理要求等方面的知识点。
一、技术要求
锅炉改造技术要求包括炉排片之间的缝隙应≥10mm、炉拱的结构和尺寸可根据所选用的型煤煤种确定、链条锅炉应安装型煤给煤器、防止煤斗内着火和暂时停炉后煤斗内向外冒烟的措施、锅炉的出力和热效率不得低于改造前、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 DB14/102-2003《XX 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等。
二、加装或改造脱硫除尘设施技术要求
加装或改造脱硫除尘设施技术要求包括循环水利用率≥85%、脱硫效率>70%、折算阻力<1200Pa、液气比<1、漏风率<5%、烟气含湿量<7%等。
三、型煤的质量要求
型煤的质量要求参照《XX 市推广使用型煤锅炉及洁净型煤洗选动力煤有关技术要求(试行)》执行。
四、锅炉运行要求
锅炉运行要求包括为防止煤斗内着火、型煤的着火点应保持在距离煤闸门300mm 左右、暂时停炉时将火床推至距煤闸门 600mm 左右停止鼓风、过 5—10 分钟后再停引风等。
五、承担锅炉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承担锅炉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有锅炉制造、改造和锅炉修理的经营项目、改造锅炉承压部件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改造、维修的资质证书等。
六、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及锅炉房管理要求
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及锅炉房管理要求包括锅炉房管理人员和司炉人员通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配备专人负责锅炉房环保工作、建立健全锅炉、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操作规程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锅炉改造实施方案涉及到技术要求、加装或改造脱硫除尘设施技术要求、型煤的质量要求、锅炉运行要求、承担锅炉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及锅炉房管理要求等多方面的知识点,旨在确保锅炉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环境污染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