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设计规范"
消防站设计规范是指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标准,旨在提高队伍灭火战斗力,以适应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站的总平面设计、房间设计、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及其它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新建、扩建的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改建的公安消防站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站,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试行。消防站的布局,应纳入城镇规划。其布局要求、人员编制、装备设置应按有关的专门规定执行。
总平面设计
消防站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地点,其边界距医院、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不应小于50米。消防站车库正门,距城镇规划道路红线不宜小于10米,门前地面应用混凝土或沥青等材料铺筑,并向道路边线做1-2%的坡度。消防站内应设置车库、值勤宿舍、训练塔、油库以及其它必要的建、构筑物,并合理布局。
房间设计
消防站车库应布置在建筑物正面一层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车库的基本尺寸应符合一定的要求,如车库内消防车外缘之间的净距不小于2.0米、消防车外缘至边墙、柱子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0米等。消防车库应设置修理间和检修坑,其位置不宜靠近通讯室。超过三辆消防车的车库,应设置一个有前后门的隔间,并在其车位下面设置上述检修坑。
通讯室应设在靠近车库出口的一侧,通讯室与车库之间的墙上应设有传递窗。蓄电池室应与通讯室、车库毗连。其出入口处宜设有套间或门斗,门均应向外开。蓄电池室应设有酸类或碱类的贮存间。队长办公室(兼值勤宿舍)应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宜与通讯室相邻。指导员办公室,可布置在建筑物二层(值勤宿舍宜与队长合用)。
战斗员值勤宿舍应每班一个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靠近车库,如必须布置在车库后侧时,应在车库与宿舍之间设置2.0米宽的走廓。战斗员值勤宿舍布置在二层时,必须设置直通车库直径宜为7-8厘米的滑杆,杆的数量宜按一个值勤战斗班设一根,在滑杆的底部应设置直径不小于0.8米的弹性垫,楼板上入孔直径宜为0.9米-1.0米,其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
消防站应设个人用固定衣柜,其位置、尺寸可按其使用情况决定。在寒冷和多雨地区,可设置训练室,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消防站应设置器材库,并宜布置在车库附近。消防站应设置家属探亲用房,并宜布置在不影响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的部位。消防站应设置晾水带架(可附设在训练塔上)。在寒冷或多雨地区,应设置烘干室,并应与清洗室布置在一起。消防站应设置锅炉房,并应根据需要设置燃料贮存间。
在消防站设计中,需要注意的还有很多其他的细节,如消防站的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及其它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消防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建筑设计规范》、《消防站设计规范》等。只有通过科学的设计和规划,才能确保消防站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