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一部针对湖南省内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旨在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以及仿古建筑和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详细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和数量。每个项目都有独特的编码,反映了其本质特点。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企业治理费、利润以及预期风险费用。措施项目则涵盖了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非实体性费用。
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有暂列金额,用于处理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费用,如工程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暂估价则用于支付未来确定但目前价格未知的材料和专业工程费用。计日工是对于额外零星工作按综合单价计价的方式。总承包服务费则是总承包商为协调分包、设备采购及现场治理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索赔和现场签证是处理因非己方原因导致损失的重要手段。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治理能力制定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标准。规费是省级政府规定的强制性费用,而税金则包括营业税、城市保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发包人、承包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角色在工程活动中各司其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是专业人员,负责造价计算和咨询工作。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设定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则是根据合同约定和法规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其准确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保证。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量运算和支付的依据,对整个工程造价过程起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