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焚烧处理部分)
(焚烧处理部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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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炉垃圾平均低热值高于
、进炉垃圾平均低热值高于
5000KJ/kg
5000KJ/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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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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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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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
850℃
850℃
的条
的条
件下停留不少于
件下停留不少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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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
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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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以减少热污染;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以减少热污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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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
求,对烟气、污水、炉渣、飞灰、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对环
求,对烟气、污水、炉渣、飞灰、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对环
境的污染;
境的污染;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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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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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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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回收利用或直接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回收利用或直接
填理,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填理,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