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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员 工):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第一条 定义
1、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称之“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甲方所有的:
(1)职务性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注册商标、字号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
(3)专有技术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利;
(4)职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报告、图书、教材、图册、地图、摄影、声像、文字、工
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5)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是指归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间了解到或开
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术信
息和经营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关于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模
型、方法、经验、数据、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以及源程序、目标程序、开发手册、研发文档
等,以及甲方的产品计划、产品开发计划等;
(2)关于市场营销的信息,包括:甲方的营销计划,销售方法,定价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