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付款条件:1.本项目无预付款,分批交货安装、验收,分批支付
货款,每批货物交货初验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编制进度报量(一式
四份,附件为工程进度款计算资料和质量合格资料)报监理、业主审核,甲方
审核后支付该批货物 30%的进度款;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编
制进度报量报监理、业主审核,甲方审核后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货物 80%的进
度款;系统整体验收合格(取得政府相关质检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乙方编制工程结算资料报柳州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结算审
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申报支付该项目货物结算审定价 95%的货
款。
2.项目货物有变更的,全部货物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甲方验收后十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中标单价和政府定价部分货物的 80%的进度
款,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报柳州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十个工作日内,乙
方向甲方申请支付该项目货物结算审定价 95%的货款。余款 5%作为质保金,
在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以上款项由收
款单位按相应金额开出相应的发票。
我公司对各种型号的设备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
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使用的需要。我公司在质保期后的 6 年内按成本价
提供零部件。
3、所提供的配备品备件及耗材等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产品。该项费
1、设备应包括必备的易损耗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时请详细列明清单)。
2、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已做出详细的安装方案,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