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为此,《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强化两地间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两地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上的合作关系正式建立。
协议书明确了甲乙双方的管理原则和职责。首先是管理原则,即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确保各自在管辖范围内履行好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这种管理原则,既尊重了流动人口的实际居住地,又保证了计生管理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甲方(通常是流出人口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即将流入乙方的18至49周岁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培训,办理或更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向乙方传递相关信息。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意识,还能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传递。同时,甲方还需要对乙方反馈的信息进行核查并提供详细的婚育信息,以及在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时,配合乙方进行补救措施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这些职责的履行,有助于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乙方(即流入人口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则需查验流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并及时通报流入育妇信息。这有助于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防止政策外怀孕和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此外,乙方还需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提供同等的宣传、管理和服务,并进行定期的孕情检查,及时通报甲方。这种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协议条款同样适用于乙方流入甲方地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这确保了双向协作的公平性和完整性,有助于实现两地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全面合作。
协议书的生效需要甲乙双方的签字和公章确认,并且双方各持一份协议副本,以便后续执行和参考。这种正式的协议形式,有助于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和执行力,保证协议内容的贯彻实施。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对于维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秩序,保障双方的权益,以及促进区域间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样的合作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效率,减少政策执行的漏洞,同时也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这不仅是对流动人口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推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