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我院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尤其是激发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热情,提升学院整体
科研水平和申请市厅级、省部级课题的成功率,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校级课题是指根据学院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
向进行选择申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批准、接受
学院指导的研究课题。
第三条 校级课题的研究,主要基于我院办学的现实和
理论问题开展原创性、前瞻性研究,同时兼顾河南省和郑
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突出重点、明
确方向,凝练科研实力,力求形成科研优势与特色。
第四条 校级课题每年组织一次,流程为选题征集、课
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督导、结项评审。原则上在每年
1-3 月份进行选题征集和课题申报,3 月底评审立项,9 月
份进行中期督导,12 月份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