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计量师考试重点
1、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2、 计量法的立法原则是统一立法,区别管理。计量的特点是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法制性。
3、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 的有关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
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4、 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命题。具体内容,包括计量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实际操
作技能和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
5、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 2000 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者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6、 我国《计量法》规定,处理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 国家计量基准 器具或者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7、 我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
机构,执行强制检定;检定 和其他测试任务。
8、我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
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9、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10、计量技术法规包括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
12、企事业单位自行检定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其各项计量标准须经具有管辖范围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3、我国《计量法》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消费者的利益。
15、我国《计量法》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16、计量标准考核目的,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 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18、当前,国际上趋向于把计量分为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和法制计量三类,分别代表计量的基础、应用和政府起主导作用的
社会事业的三个方面。
20、测量标准按量值传递体系通常有基准、次级标准、参考标准、工作标准等。
22、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重处罚款。
26、在一个单位制中基本量的主单位称为基本单位,它是构成单位制中其它单位的基础。
27、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8、计量器具按技术性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三类,即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
29、测计量器具按结构特点可分为仪器仪表、实物量具、标准物质、测量系统等。
30、检定的定义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
32、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33、计量检定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迫使其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进行核定,计量检定人员是指
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证件,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
34、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35、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准确无误,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检定单位印章。
36、检定合格印应 清晰完整 ,残缺、 磨损 的检定合格印,应立即停止使用。
37、一般用于表达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的方式有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误差一般分为系统误差、随机误差和粗大误差三种。
39、.对于相同的被测量,绝对误差可以评定不同的测量方法的测量精度高低。对于不同的被测量,采用相对误差来评定不
同测量方法的测量精度高低较好。
40、为消除系统误差,用代数加到测量结果上的值称为修正值,该值大小等于未修正测量结果的绝对误差,但符号相反。
41、对某级别量程一定的仪表,其允许示值误差与示值大小无关,其允许示值相对误差与示值大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