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保险】是针对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提供保障的一种特定保险类型,它涵盖了工程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赔保险的要素。船舶工程保险不仅保障船舶本身,还涉及建造过程中所需材料、机械设备的装卸、运输、保管、安装等环节,以及下水、进出船坞、停靠码头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损失。这种保险起源于造船业的需求,旨在为造船厂提供全面的风险保护。
我国的造船业历经秦汉、宋元、明代三个主要发展时期,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占据第三位,与韩国和日本并列。我国造船业已能建造多种类型的船舶,包括大型液化石油气船、液化天然气船、滚装船、自卸船以及高速水翼客艇等,具备建造不同载重吨位的散货船和油轮的能力,如17.5万吨的散货轮和30万吨的油轮,并且可以建造5400至5600标箱的第五代集装箱船。
**第二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建造保险的责任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建造期间的责任和下水后的责任。
1. 建造期间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地震、洪水、风暴、火灾、爆炸等造成的损失。
- 人为因素,如船员、技术人员的疏忽或错误操作。
- 设备潜在缺陷和设计错误导致的损失,设计错误本身的损失除外。
- 船台、支架损坏或故障引发的损失。
- 下水失败后的重新下水费用。
- 为确定损失而进行的检查费用,以及搁浅后的船底检查费用。
2. 下水后的责任类似于普通船舶险,涵盖:
-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
- 救助费用。
- 碰撞责任。
- 保赔责任。
- 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损失将按比例分摊。
**第三节 船舶建造险的承保**
在承保方面,船舶建造保险会考虑船舶类型、建造阶段、风险评估等因素,保险金额通常基于保险价值设定。如果保险金额不足,根据比例分摊原则,保险公司仅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第四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理赔**
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条款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付。这包括因保险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相关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在处理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评估损失原因、损失程度以及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覆盖范围。
总结来说,船舶工程保险是为应对船舶建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风险而设立的综合保险方案,它确保了从设计、建造到交付使用的整个流程中的经济安全,对于保障造船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