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制定的一套规范。这套制度旨在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通过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反事故措施,提升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1. 制度总则
制度明确了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此外,该制度还规定了事故处理、汇报、原始记录填写、事故现场保护和记录保存的具体要求。
2. 各类事故调查程序
- 即时报告:不同等级的事故需按层次逐级上报,如死亡和重伤事故需立即报告至公司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事件需分别上报至相应级别的管理层。
- 调查组构成:不同类型的事故由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组织调查,如死亡事故由多方部门组成调查组,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
- 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需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设备参数、图像和数据进行记录,未经许可不得改动。
- 收集原始资料:安全主管部门和事故风电场需迅速收集当值人员、作业人员的原始信息,保存事故顺序记录等相关资料。
3. 调查程序细化
- 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应迅速封锁,必要时进行紧急抢修但需记录变动情况。
- 原始资料收集:事故相关人员提供现场情况,事故记录、运行曲线等资料需妥善保管。
- 事故调查:调查组有权向相关方获取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
这套制度强调了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旨在通过系统化的管理方法,提高对各类事故的响应效率,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事故的妥善处理。